教师业务成果奖励暂行办法
珠城职院〔2008〕6号 关于印发《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业务成果奖励暂行办法》的通知 各处、室、系(部):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调动教师参加教研科研的积极性,提高教师业务素质,现将《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业务成果奖励暂行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
(附带文件,请点击下载)
地址: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二路 邮编:519090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网络中心邮箱:zhcptnet@126.com 粤ICP备05101289号 Copyright© 2005-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by www.zhcpt.net